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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全省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www.fjnet.cn 2013-04-22 13:56  王蓓蓓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省教育厅就关于编制县(市、区)“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布局规划》在完成省级政府审批和国家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省教育厅表示,《布局规划》和学校撤并方案的实施应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暂停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海南省“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布局规划》经省政府审批和国家备案后,要组织力量根据《布局规划》编制好每一所学校的校园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由于《布局规划》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撤并,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详细撤并方案,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审核(海口市各区要经区人民政府和海口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实施。各县(市、区)《布局规划》在完成省级政府审批和国家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规划》编制应广泛征求意见

省教育厅强调,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布局规划》和学校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审核、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和监督决策过程,确保《布局规划》和学校撤并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通过《布局规划》和学校撤并方案的实施以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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