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帮朋友讨薪绑架上司 检方建议判处11年徒刑

www.fjnet.cn 2013-04-22 08:35  李庭煊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因朋友辞职时工钱被扣,24岁的李某伙同多人绑架朋友原上司魏某,并向其家属索要赎金1.5万元。近日本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李某当庭认罪。大兴检察院认为,应以绑架罪判处李某11年徒刑,并处罚金。

设酒局骗来朋友上司

2011年10月,从陕西老家来京打工的李某,得知初中同学闵某因辞去在大兴一家制衣厂的工作而被克扣当月工资,便和闵某等四人商议,找闵某的原上司、生产组长魏某要钱。

10月的一天,闵某给魏某发信息,说临走前想请他喝酒。魏某推托不过,还是接受了邀请。晚8点多,闵某如约来到餐馆,见到闵某,但两人连菜还没点,李某等三人便站在了魏某身后。“他们三人突然出现,把我按住,一个穿黑衣男子说,‘我兄弟在你那挣钱少了,现在找你想要点钱花’,还威胁说不给就让我缺胳膊断腿。”魏某在警方调查时回忆道。见对方四个人,魏某没敢奋力反抗,但也没答应给钱。

刀扎人质索要上万赎金

后李某叫来一辆黑车,将魏某拉至村子边缘的一片玉米地里,几个人开始殴打魏某。“穿黑衣服的男子还要用刀捅我,但被同伙拦下了。他们问我扣了闵某多少钱,我说1000多,然后他们就打我,直到我把钱抬到1.2万才停手。”魏某回忆,他被迫给妻子发短信称表哥要借钱,让她准备1.2万元送到厂里,过一会儿表哥去取。因知道丈夫没有表哥,其妻立刻致电厂里,厂里同事肖某随即意识到魏某是被人绑架,便组织人准备抓住来取钱的人。

但李某没有立刻去取钱,而是叫同伙去厂里查看,见厂里工人都拿着铁棍等物,李某等人知道事情败露,便挟持魏某来到距厂区很远的一处村庄树林内。途中魏某曾想逃跑,但再次被抓住。“穿黑衣服的上来就给我右胳膊一刀,还说‘再跑就弄死你!’我害怕他们真弄死我,就没敢反抗。”魏某在公安机关回忆道。

最终,李某等人要求刘女士给他们的银行卡里汇款1.5万元,否则不放人。因担心魏某安危,厂里垫付了这笔赎金。次日凌晨3点,魏某踏上了回家的路。

因寻衅滋事在江苏被抓

在分得5000元后,李某逃到江苏。去年4月,他因犯寻衅滋事罪,被警方抓获。2012年5月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徒刑一年四个月。今年,未服满刑期的李某因本案被从江苏押解到北京,4月16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中,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说扎伤魏某的也是他。大兴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建议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我的行为给社会及魏某造成很大伤害,出来后一定做个懂法的公民。”魏某最后说道。本案当庭未宣判。(记者 李庭煊)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