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开封县档案局乱收费 局长:领导打招呼就不收

www.fjnet.cn 2013-04-17 10:06  冯佳志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读者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先后两次开具“单身证明”,到开封县档案局查询婚姻档案时,每次都要收费50元。而且两次收费,一次开的是发票,一次开的却是收据。

张女士称,2012年12月26日,她到开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开具“单身证明”,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先到县档案局查询个人婚姻档案。在档案局,工作人员称要收取查询费50元。张女士询问收费理由,工作人员说,查就交钱,不查就算了。无奈之下她只好交了钱,工作人员开具了一张发票。今年2月21日,她再次开具“单身证明”时,档案局又收了50元,工作人员这次开的是一张收据。当张女士质疑和上次的发票不一样时,档案局工作人员称都是这样的票。

4月3日,记者来到开封县档案局二楼办公室,见到张丽莉副局长。记者问有没有收费许可证,她说有。记者要求看一下收费许可证,张副局长说,收费许可证在会计那里放着,会计今天和局长一起去市里办事了,你下周一再来看吧。记者询问收费开收据的问题时,张副局长解释说,发票没有领来先给开个收据,等发票到了再拿收据来换发票。

记者随即联系了开封县发改委,发改委袁股长电话告诉记者,收费许可证应该悬挂在醒目位置。当记者问及档案局查询婚姻档案该不该收费时,袁股长说,具体情况他不清楚,让问收费股。

4月8日,记者再次来到开封县档案局,见到了王春燕局长。记者询问查询婚姻档案的收费依据,王局长解释说这属于证明费。但记者在王局长拿出的收费许可证上看到,“证明费”依据“价费字(1992)130号”和“豫政(2008)52号”,标明收费内容为“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费。收费标准10~300元”,并未看到婚姻档案查询项目的收费许可。

王局长说:“我们收50元其实一年也收不了几个钱,有的领导一打招呼就不收了。”她表示可以把张女士的钱退回去。

记者到发改委收费股见到了潘股长,查询并复印了开封县档案局《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上没有关于婚姻档案查询收费的项目。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冯佳志)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