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乳制品地沟油等治理列为食品安全重点
2013-04-16 12:09 微博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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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和相关研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基层整体检验水平。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及设备的技术认定,明确生产资质要求。继续推动提升食品企业检测水平。 (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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