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九成人认为“中国式过马路”源于规则意识缺失

2013-04-15 22:2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交管部门从4月9日起重点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对此,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九成被访北京市民认为是由于人们素质不高、没有规则意识造成的,近九成赞同相关处罚规定。

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即中国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目前,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劝阻为主,罚款为辅,从5月6日开始,交管部门对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人处以10元人民币罚款。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5日公布的一项有关“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调查显示,76.9%的被访者知晓北京市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处罚规定;87.1%的被访者赞成处罚规定。同时,41.5%的被访者认为现金罚款会比较有效。

当问及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时,90.3%的被访者认为是人们素质不高、没有规则意识;71.6%的人认为绿灯时间短,路口距离长造成的;还有69.2%的人认为是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的规划设置不合理造成的。

如何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问题?90.6%的人选择“改善道路规划”,89.0%的人认为要“加强长期宣传,提高市民素质”,79.2%的人称“安排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76.3%的人表示“安装信号灯语音提示器”。

北京交管部门15日表示,即日起,在北京150个重点路口,维持秩序的交通协管员将配备耳麦式喊话器,用来提示行人及非机动车注意遵守交通法。(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