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醉酒与同学一夜情 怀孕生子亲爹拒付抚养费

www.fjnet.cn 2013-04-15 15:31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90后女子晓雯(1994年生)与男同学小华(1993年生)发生一夜情后怀孕了,因小华在孩子生下后拒付抚养费,晓雯将小华起诉至法院。近日,上饶市上饶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子女抚养纠纷案,非婚生女儿由晓雯抚养,小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6000元。

晓雯与小华系初中同学,2012年3月15日晚上,两人的几个初中同学在一酒店喝酒吃夜宵,后来晓雯喝醉了,小华便开车将晓雯送回家,随后,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晓雯发现自己怀孕了,将此事告知小华时,小华并不相信,认为只发生一次性关系,不可能这么巧就让晓雯怀孕了,并拒绝再联系。2012年12月22日,晓雯在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孩子出生后,小华在晓雯父母再三联系下才到医院看了一眼小孩,承认了小孩是自己所生。晓雯要求小华给付抚养费,小华置之不理,不同意给付抚养费。晓雯无奈之下将小华告上法庭。

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非婚生女儿由晓雯抚养,小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6000元,以后互不相干。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