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一周年: 市场净化 社会信任尚未恢复
www.fjnet.cn 2013-04-15 08:26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毒胶囊事件一周年调查: 2万涉案者被惩处 胶囊市场得以净化 社会信任尚未恢复 2012年4月15日,媒体曝光了数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并销往全国多省市,涉及总数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此事一经曝光,震惊全国。 今天,胶囊事件曝光满一年,当前市场上胶囊类药品的质量如何?事件曝光后,企业、行业、国家都做了哪些工作?违法企业个人是否得到严惩,市场监管机制是否有效建立,百姓能否买到放心胶囊,人民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案件追踪: 抓获2万余涉案人员 地方称问责太严 今年2月7日,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对部分铬超标胶囊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7人获刑,其中主犯王清获刑11年。 今年2月20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铬超标胶囊系列案”等十起典型案件。截至当日,侦破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4万余起,抓获涉案人员2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7000余个,案值160余亿元。 针对“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的问责,时任绍兴市市长钱建民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只问责地方,不问责中央部门欠妥。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就此表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钱市长以上潜台词其实是在说,对地方的问责太严厉了。新昌县分管的副县长、药监局局长、副局长、科长全部被撤,绍兴市分管的副局长、局长以及副市长都受到了相应的问责。我们常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问题就在于,中央监管部门在这个事件当中到底有什么样的监管权力,其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于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管模式,中央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具有怎样的监管权力,胡颖廉介绍,药品注册和企业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归属国家食药监局,而日常监管归属地方。此次事件中,出问题的并非市场准入环节,而是实际生产经营环节,即由新昌县局、绍兴市局负责。而且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于2008年取消,当时中央决定调整体制的主要动因是希望属地管理更加明确,所以说在此事件中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食用和药用明胶的监管不仅涉及药监部门一家,其他监管部门亦有牵涉,这是当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决定的,我们不能怪罪某个部门,当然这次大部制改革后,相信情况会有所好转。 胡颖廉说,再者,这些胶囊企业在新昌县存在了近20年时间,是当地支柱产业,地方政府作为直接嵌入到这一产业网络中的主体,理应掌握行业“潜规则”等情况,否则在常理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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