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10日 二手房交易降温

2013-04-11 09:43  余荣华、徐隽、靳博 等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警惕交易灰色空间

有人试探装修发票抵扣总房款,以此避税

南京市区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房东都没有找到证明房屋原值的发票、收据等,基本上目前还是以全额1%交税的情况为主。

尽管如此,在挂出的售房信息上,“满五年”、“唯一”等介绍还是被醒目地标注了出来。中介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要买房还是趁早吧,现在也不晚,谁知道后面会怎么样。”

“‘国五条’出台前期,买房双方对政策心里没有底,已经有买卖意向的人群加速了交易,家庭成员之间的过户增多,所以才出现了那段时间数量的激增。”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蒋玉萍解释说。

记者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和平区、河西区的一些房屋中介门市部采访时,一位中介告诉记者,“大家都在等待中,主要是不知道征税的尺度严不严。如果想避税,可能还真需要买房的和卖房的都去想想办法。”但具体的“办法”这位中介并未明说,只是表示“可以开一些装修发票抵扣总房款,实在不行像离婚、抵债、诉讼这些办法都可以。”

北京一位中介工作人员透露,规定中提到,计算房屋原值时,装修费用、契税等税费都计入在内。因此可以通过找发票补回交易差价交税的“损失”。这位中介说,在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征税细则中,虽然对商品房规定了装修价款不得高于房屋原价10%的规定,却没有规定装修日期,这也提供了找关系开发票避税的可能。

针对这些情况,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对计算房屋原值等有关规定细化明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