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新机制首秀搁浅 盘点成品油15年间5次变革
2013-04-11 09:25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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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2天+4%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当国际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的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至此,国内成品油的三大定价机制要素:调价周期、调价幅度、挂靠油种已经全部生成。 2013年:该调就调 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了成品油定价新机制:首先,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最后,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 新机制使得油价在一定的周期内实现了“该调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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