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食药总局:加强对H7N9相关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2013-04-09 1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分享到:

原标题:药监局:加强对防控H7N9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4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勇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工作。张勇表示,要加强对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张勇指出,针对近期出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药监局迅速部署、积极应对。一方面,采取早期介入研发、加强沟通与指导等措施,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加快相关防控药品的审批和上市,4月5日,已批准了新型抗流感病毒药物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另一方面,加强对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张勇还表示,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职责分工,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正确引导,依法依规,确保防控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要加强对科学使用流感预防和治疗药物的宣传,加强对临床用药的不良反应监测;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针对临床使用相关诊断试剂的需求,做好审评审批的准备;要全力配合做好疫苗的研制和临床试验有关工作,加快疫苗上市进程;要协调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及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防控流感疫情有关工作的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