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甘肃一救护车涉嫌公车私用 卫生院长被通报批评

www.fjnet.cn 2013-04-09 14:50  杜斌 来源:中国甘肃网 我来说两句

4月8日,本报以《网曝:救护车装载花卉涉嫌公车私用》为题,对天水交警微博曝光的定西市通渭县陇山乡急救车在天水花鸟市场装载花卉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目前,甘肃省卫生厅已介入调查。

4月8日上午,记者从通渭县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已公布了事件调查结果和对相关人员的书面处理意见。经通渭县卫生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陇山卫生院院长马三明疏于车辆管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陇山卫生院在护送病人期间违规使用救护车一事记录在案,在单位年终考核总分中一次性扣除5分。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定西市通渭县陇山乡中心卫生院的120急救车前往天水送病人属于正常工作范畴,但该车在工作期间从事运载花卉等与医疗救护无关的活动,违反了120急救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定西市卫生局已责令通渭县卫生局彻查此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兰州晨报记者杜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