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渔户用药致自家3万元鱼死亡 质疑被卖假药

www.fjnet.cn 2013-04-09 11:34  陈卫平 来源:西部网 我来说两句

新闻提示:南郑县新集镇家中砌池的养殖户罗某,养殖娃娃鱼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但是最近却发现了一件异常的事情。在自己养殖的同一批鱼苗中,总有十多条长不大,所以与同行交流查阅书籍,想着可能是娃娃鱼体内长了寄生虫,于是购买了养殖书籍上介绍的鱼药,不料自己价值3万余元的娃娃鱼全死了。

养殖户:质疑鱼药真伪

罗某告诉记者,根据养殖书上的介绍,4月2日,他到汉中市某鱼药经营部,花了40元钱购买回4袋武汉某公司生产、名为“驱虫散”的鱼药。回到家中,罗某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提示,取出1克鱼药,用水稀释后倒入其中一个鱼池内。用药后不到5分钟罗某发现,池内娃娃鱼饵料小鱼全部死亡漂浮,22条娃娃鱼也出现了异常情况,在池壁上乱撞。罗某迅速采取措施,对鱼池进行换水处理。但是,22条价值3万余元的娃娃鱼还是先后死亡。罗某怀疑自己一定是买到了假药。

经销商:养殖户用药不慎

在汉中某市场,记者找到了罗某所说的这家鱼药销售经营部。经销商告诉记者,“驱虫散”是内服的驱虫药,主要用于黄鳝、鲫鱼、鲤鱼等淡水鱼,并按剂量拌饲料投喂。绝对不能用于娃娃鱼,否则会造成娃娃鱼死亡。罗某当时来买药时,并没有说明要用于娃娃鱼,否则他们一定会给他建议。

在药品说明书上记者看到,该药只适于黄鳝、鲫鱼、鲤鱼、草鱼等养殖鱼的体内寄生虫驱杀,“拌饵时一定要混合拌匀投喂”,的确没有可用于娃娃鱼的说明。

经销商同时向记者出示了与厂家签订的进货合同、清单和厂家生产资质等复印件,并在药厂官方网站输入药物生产批号,向记者证实罗某所购鱼药进货渠道的真实性。

这位经销商认为,罗某在购药时并没有说明购药用途。自己所销售的鱼药进货渠道正规,绝对是正品。是罗某用药不慎才造成了娃娃鱼的死亡,与自己并无关系。

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认定责任

为了确定药物的真假,昨天下午罗某已将死亡娃娃鱼及部分药物样本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对此,汉中渔政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娃娃鱼的养殖是非常讲究的,用药必须谨慎。针对不同的病情,要用不同的药。所用剂量、内服或外用、拌饲料还是浸泡,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目前,只有等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进行责任认定。(三秦都市报 陈立英 记者 陈卫平)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