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司机高速路遮挡号码 为逃避处罚竟吞纸抵赖

www.fjnet.cn 2013-04-08 21:54  祝晓艳 王君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湖州4月8日电 (见习记者 祝晓艳 通讯员 王君)4月8日湖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遇到了一个“雷”人,故意遮挡号牌的驾驶员张某为逃避处罚,竟然将自己遮挡牌照的纸片吞进肚子,并拒不承认自己违法。

上午8时30分,湖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S14杭长高速安吉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车牌有问题。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准备检查该车号牌。

就在此时,驾驶员张某迅速下车,并飞奔到车前,撕下贴在自己牌照上的报纸,当民警告知其有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时,张某竟迅速把装在衣兜里的报纸放进嘴里,嚼碎吞了下去,百般抵赖说自己没有遮挡号牌。

民警立即走到车后,发现该车后牌照仍然被报纸挡得牢牢的。张某可笑的举动全部被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最后,张某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不得不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还面临降级。

高速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以罚款200元,并一次性记满12分。(完)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