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海新增一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

www.fjnet.cn 2013-04-08 18:06  仇逸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上海4月8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日通报,截至8日17:00,上海新增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经抢救无效死亡。

新增死亡病例情况如下:

患者贺某,男,64岁,上海人,退休人员。4月1日上午,患者出现畏寒症状,当时未测体温,自服药品治疗。4月3日,患者自测体温39.0℃,到瑞金医院就诊,诊断右中肺炎,给予对症治疗。4月7日早上患者出现气促,9时15分又赴瑞金医院就诊,诊断为重症肺炎,收入病房隔离治疗。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患者于7日18时45分死亡。4月7日晚,经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对病例样本检测,结果为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有关要求,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市级临床专家组对该死亡病例进行讨论,专家依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诊断该病例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经调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有4人,均已实施医学观察,截至目前均未发现异常。

截至目前,上海共发现1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其中死亡5例,另外6例正在隔离治疗之中,其中1例已基本康复。

另据了解,上海市累计对11例确诊病例的202名密切接触者开展了医学观察,所有密切接触者中,累计出现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2人,目前2人均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治疗,实验室检测均已排除H7N9禽流感,目前情况稳定。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