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乡镇截留巨额征地补偿 镇长称为防村民坐吃山空

www.fjnet.cn 2013-04-08 09:15  王伟健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省国土厅:镇里说法站不住脚

镇长:有时需要勇气违反规定

不光是响石村,柘汪镇所有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都是采取逐年发放。顾少波说:“总共涉及土地有3000多亩。”

3000多亩补偿款和安置费数额究竟是多少,现在在哪里,用到了什么用途,顾少波没有明确回答。他表示,这笔钱没有存入县人社局作为专款用作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安置,而是纳入了镇财政的收入中,由财政统一支出。

“这个不叫专款,如果是按照你的说法,这笔钱就放在那里不能动,那我还不如一次性发给他们了。”顾少波说。

刘斌表示,以“防止村民拿到补偿款会坐吃山空”为由,不按规定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行为没有任何依据。

他说:“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规划,并不是所有人拿到钱都会坐吃山空的。我们的土地补偿款已经到位,给了镇里面,应该一次性拨到村里面,或者按照村里面的分配方式发放到个人头上。”

而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村民表示,失地农民有权自己决定如何支配使用资金,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来违规使用这笔资金。

对于这种“严重违规”行为,顾少波显得理直气壮,他说:“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记者王伟健)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