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掳日劳工清明祭奠潘家峪惨案遇难者(图)

www.fjnet.cn 2013-04-04 18:58  白云水 胡向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掳日劳工清明祭奠潘家峪惨案遇难者(图)

  李良杰(右中)正在参观潘家峪惨案遗址当时的杀人现场潘家大院。 胡向明 摄

中新网唐山4月4日电(白云水胡向明)4日,清明节,天空阴霾,84岁的李良杰老人站在位于河北唐山的潘家峪惨案遗址前。在昏黄眼神中,他仿佛又回到70年前那段灾难深重的岁月。

李良杰是中国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此行,他与6名掳日劳工一起来到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的潘家峪惨案遗址,祭奠罹难同胞,提醒后人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二战中,被掳日的中国劳工达38935人。在日本企业从事矿山开采、土石开采、港口搬运等重体力活,在日期间,死亡6830人。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副会长张山说,唐山是当年受害劳工的重灾区。据统计,至少2031人被强制掳往日本,共有459人被迫害致死。

在潘家峪惨案遇难者的墓碑前,84岁的李良杰回忆说,1944年,他14岁时,从河北石家庄被强制带到位于日本九州福岗县的三井矿业公司做矿工,同去的有297个中国人。在那里,他们受尽屈辱和打骂,每天工作14个小时,在饥饿、病痛中被强迫劳动,动作稍慢就任由日本人鞭打,经常有人从工地走出后就摔倒在路上再不能醒来。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