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中牟称将全面调查弘亿公司 赔偿不代表私了

www.fjnet.cn 2013-04-04 07:44  刘启路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来说两句

□见习记者 刘启路

本报讯 3月27日,河南中牟县姚家镇发生铲车施工轧死人事件后,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昨日,本报记者从中牟县检察院获悉,检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胜东批准逮捕。

3月27日15时许,在河南弘亿国际庄园B区“五环温室”西300米左右一土岗旁,犯罪嫌疑人王胜东驾驶大型铲车作业时,致被害人宋合义被碾轧致死。后据知情者介绍,这块地10亩左右,由宋合义等3人承包用来种植林木,河南弘亿农业科技公司一直想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承包这块地,宋合义等人不同意。27日,弘亿公司把铲车直接开到地里,宋合义上前阻拦时被铲车轧死。

后经中牟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宋合义系碾轧所致颅脑损伤合并血气胸而死亡。事发后,犯罪嫌疑人王胜东被警方刑拘。今年27岁的王胜东住中牟县姚家镇姚家村,系河南弘亿国际庄园职工。

昨日,中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事件最新进展情况”,目前,弘亿公司已与死者家属签订民事赔偿协议,但绝不意味着“案结”私了,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公开公正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县委、县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姚家镇依法对该企业未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就进行道路施工的行为做出处理,同时要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调查。为便于案件查处,弘亿公司所在区域的包区干部姚家镇纪委书记冉志洁已经停职检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