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象山一和尚白天做法事 晚上吸食冰毒

www.fjnet.cn 2013-04-03 16:09  沈孙晖 来源:中国宁波网 我来说两句

25岁的赵某是象山城区一庵里的和尚,法龄已经两年的他却已有近五年的毒龄。

近日爵溪边防派出所的民警调查走访获悉,一和尚经常在外买毒品,不仅如此还携带毒品到庵里去吸食。民警根据这个线索,经过摸排,在象山城区内一家出租房里将和尚赵某抓获。

经过审讯,赵某对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赵某交代其为摆脱毒品曾想过戒毒,在庵里做和尚生活清净,但内心始终无法摆脱毒品的诱惑,为此,他经常隔三差五乘庵里方丈不在时,偷偷跑出去,跟外面那些吸食冰毒的人讨要或买冰毒,而后将买来的冰毒带回庵里偷偷吸食。

当民警因吸毒要将赵某送往拘留所时,赵某苦苦哀求民警再宽裕几天,等他这两天给别人做好法事后再拘留他,可是法律无情,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胡黛虹)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