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说应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武器贸易条约》
2013-04-03 07:26 林琼 王雷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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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联合国4月2日电(记者林琼 王雷)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说,中方不赞成在联大强行达成事关国际安全及各国安全的多边军控条约,认为应坚持通过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约。 第67届联合国大会当天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用于监管常规武器国际贸易的《武器贸易条约》。王民在联大表决《武器贸易条约》决议草案后作解释性发言时说,中国一贯支持《武器贸易条约》谈判,期待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一个有效的条约,规范常规武器贸易,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贩运。中方一直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谈判,为推进谈判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对最后谈判会议主席提交的条约最终案文,中方可以支持据此协商一致达成条约。 王民强调,中方不赞成在联大强行达成事关国际安全及各国安全的多边军控条约,对这种做法可能成为今后多边军控谈判的不良先例感到十分担忧。他说:“我们应坚持通过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条约将来得到普遍支持和有效落实。” 王民说,令人遗憾的是,《武器贸易条约》决议草案未能解决中方上述关切。因此,中国对该决议草案投了弃权票,并认为这一做法不构成今后军控条约谈判的先例。 3月18日至28日,由联大召集的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最后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由于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提出异议,与会各会员国代表没能达成一致,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未获通过,转而提交至联大进行表决。 200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第61/89号决议,着手制订武器贸易条约。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会议筹备委员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2012年7月2日至27日,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会议召开,但与会代表未能就国际武器贸易条约最终草案达成一致。2012年底,联大以多数赞成通过一项决议,决定于2013年3月重启武器贸易条约草案磋商的最后一次谈判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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