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网事:微信收费的盘算及其背后的利益博弈

2013-04-01 22:39  叶前 周劼人 罗争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利润分成模式实际上已有先例。腾讯与中国移动在移动QQ上就是如此。分成模式实质上是向企业收费,但前提是互联网企业已有稳定客观的盈利模式,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现在的问题是,腾讯多次表示,微信目前完全免费,也没有实现盈利。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分成模式似乎没有所谓利益共同体的基础。

收费争议的实质是垄断与竞争的争议

目前,发改委专家及运营商抛出的收费理由在于,OTT业务占用大量的信令资源,这可能导致基础网络通信瘫痪。

移动互联网达人陈橙对此有个形象的比喻:运营商好比一家饭馆,微信OTT服务好比在店门口免费发放榨菜。结果,用户觉得榨菜味道好极了,总拿着和饭馆里的饭菜一起吃,吃的饭(好比流量)多了,菜(好比语音和短信)却少了。

对于中国用户而言,饭馆就三家,原本他们菜的价格都不低,所以过去一直赚取了高额利润。网络调查显示,用户认为运营商的高额利润很大程度上与其垄断地位直接相关,并非靠市场竞争赢得。所以,当出现挑战时,他们不应该拿现在与过去相比,因为过去的垄断状况本来就不合理。

IT律师刘春泉认为,这场所谓的微信收费争议,表面看起来是技术与商业模式的争议问题,实质是垄断与充分自由竞争的争议问题。

对于运营商而言,OTT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实际上,三大运营商也都推出了自有品牌的OTT应用,如飞信、翼信和沃友。近期,三大运营商还透露出强化其OTT业务的行动,中国移动在整合飞信和飞聊,中国电信对翼信改进后实现了手机和固话之间的语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