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掐点”出台调控措施 细则不细市场无所适从
2013-04-01 19:12 罗宇凡 徐海波 乌梦达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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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五条措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落地。从大部分城市概述性的调控内容来看,均回避了20%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首套房贷比例、二套房贷利率如何调整等关键性问题。 各地“掐点”出台调控措施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在广东25日率先公布细则,但由于无具体的实质性条款,被戏称为又粗又“细”。随后,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将从限购、限贷、税收和住房信息联网等方面全面升级调控。 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出台“国五条”执行细则的最后期限,武汉市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公布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与武汉一样,南京版“国五条”也在同一天晚间迟迟出炉,全文仅154个字,被网友笑称为“一条微博”。同样,成都、西安等城市的调控细则也如出一辙,发布时间及行文上都高度一致。 据统计,截至1日零时,已有北京、上海、重庆等近20个城市公布了“国五条”落实细则,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 北京规定单身人士禁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海要求强化二套房的贷款资格审查。厦门、大连等许多城市并没有出台执行细则,只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深圳等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不超过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为确保房价稳定,不少城市也都在细则中提出,要求继续落实限购等已有的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但截至4月1日,在国务院所要求的30多个城市中,仍有十几个城市未按期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 对此,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相比中央的调控决心,地方政府的观望、攀比情绪在楼市调控上显现无遗,而且,各地政府表现出来的调控决心也有差异。例如,北京明确提出控制房价目标是“稳中有降”,而有的地方出台的“细则”只有一句话。“中央和地方在调控上仍需加强步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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