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调查酒店婚宴潜规则 开发票常捆绑“附加条件”

www.fjnet.cn 2013-04-01 15:54   来源:沈阳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一个统计:不开发票逃多少税?

粗略计算:保守估计逃税115200元

如果一家酒店对承办的婚宴都不开发票,那这家酒店一年可能涉及逃避的税款会是多少呢?

记者以一家中高档酒店的婚宴价格为例,粗略地计算一下:假设这家酒店在5、6、7、8、9、10这6个月每个周末都承办婚宴,每天都是20桌的标准,每桌1500元的均价。

6(月数)×4(周数)×2(天数)×20(桌数)×1500元=1440000元。据了解,沈阳市目前婚宴餐饮所执行的综合税率为8%,这样计算税就是115200元。

115200元?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此数字惊人,但这还是保守计算,婚礼天数上我们没纳入“五一”、“十一”这样的长假,场次上我们只按每天承办一场,桌数上我们只折中20桌这个均值,价钱上我们只取了1500元的均价,要知道一个好位置的大酒店,半年能承办的婚宴很容易就超过这个数。

一家酒店婚宴不开发票,真的意味着能逃避115200元的税款?记者咨询了沈阳市地税局的一位相关工作人员。“除了一些小饭店实行定利定税,多数大酒店是按正常的税率征缴。”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任何情况下,只要消费者在酒店消费后向酒店索要发票,酒店都应无条件为消费者提供发票。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有些酒店把婚宴发票当成谈判的“筹码”,是完全不允许的。

这位工作人员指出,酒店不提供婚宴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掌握足够的证据,可以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投诉,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