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17岁结伙抢劫逃亡 17年后投案自首

www.fjnet.cn 2013-04-01 10:59  李庭煊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17岁时,未成年的张某伙同他人深夜入户抢劫,之后便开始了17年的潜逃生涯。去年年底,张某在家人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日前,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半。

1996年2月6日深夜,17岁的张某和于某等三人来到怀柔区宝山镇松树台子村,蒙面持刀翻墙进入村民石某家中实施盗窃,石某发现后欲制止四人,结果被刀砍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四人抢劫现金3300元后逃跑。石某报警,警方很快将于某等三人抓获。逃脱的张某一直不敢回家,终日四处漂泊,靠打零工度日,每个工作最多干半年,就换一个城镇重新开始生活。直到去年年底回家过年,张某看到村里其他人都已成家立业,不禁落泪。最终在父母的劝说下,张某于去年12月16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伙同他人预谋后,蒙面持刀入户抢劫公民财物,且致人轻伤,情节严重,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未满成年,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故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记者 李庭煊)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