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国五条”大限今日将至 目前仅4地公布
2013-03-31 07:09 微博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分享到:
|
解读京沪粤三地细则详解 【房价控制目标】 北京: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上海: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广东: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房价控制目标。 点评: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剔除了保障房,实现难度更大。虽然同属房价上涨较快城市,但上海涨幅在四个一线城市中最小,“达标”难度相对不大。北京明确要求相关房价要“降低”,值得关注。 【限购】 北京: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上海: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 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点评:北京对单身人士的购房限制趋严。上海此前已经实行对单身人士的限购政策。根据17号文件要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那么珠海原来是在主城区限购,现在扩大到全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套房贷】 北京: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上海: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广东:细则没有提到二套房贷政策。 点评:北京明确要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业内人士预测中的“七成首付”有可能成为现实。上海则留了“后手”,一旦房价继续上涨,提高二套房首付乃至贷款利率的“大棒”便随时可能落下。 【20%个税】 北京: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广东: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点评:三地口径一致,只是北京特地复述了“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的内容。这让不少买房卖房者吃下定心丸。国税总局2006年下发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体现了对合理购房需求的保护。 观察离婚为避税,结婚为买房 为何调控总是跟“夫妻那些事儿”过不去? 不如结婚吧,即使感情还没到那份上,因为“单身人士禁购第二套房”;不如离婚吧,即使夫妻俩感情好得很,因为“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20%个税”。房地产调控,怎么老跟“夫妻那些事儿”过不去? 一轮轮调控引发的种种“溢出效应”,说明了住房这种商品和房地产这个行业的特殊性。住房承载了太多居住用品以外的内涵,不是所有的二套房都是投资投机性购房。调控之下市场出现的种种“怪象”,都有着深层次的经济、社会、心理等原因。因此,一方面,调控必须要考虑到楼市运行的复杂性、特殊性,给予更多的关怀和考量。(山东商报) |
相关阅读:
- [ 03-30]重庆市政府发布落实"国五条"实施细则
- [ 03-30]北京出台国五条细则 政策问答
- [ 03-30]北京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
- [ 03-30]京沪出台“国五条”调控细则
- [ 03-30]北京国五条细则:继续暂停第3套及以上房贷发放
- [ 03-30]北京国五条出台 网友担心“假结婚忙坏民政局”
- [ 03-30]京沪国五条细则出台 专家:调控力度不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