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作重大决策前需听取专家和公众等意见
2013-03-28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分享到:
|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国务院工作规则》,《规则》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工作规则》已经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次全体会议通过,日前予以公开印发。 《规则》指出,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等,由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规则》还明确,国务院各部门提请国务院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规则》进一步指出,国务院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落实。 |
相关阅读:
- [ 03-28]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 [ 03-27]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
- [ 03-27]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确定今年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
- [ 03-27]国务院: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 让人民看到希望
- [ 03-27]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着力建设廉洁政府 - [ 03-28]国务院:实现国有单位都能公开公平公正录取人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