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催生离婚热 律师:假戏真做法律难防
2013-03-25 15:27 温建敏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想避税 离婚热过后,会有复婚潮? 据海珠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三月份以来,民政局接到的离婚申请平均每天15对,之前每天才七八对,上升了一倍,而在网上已经很难预约到号码。同时增长的还有办理未婚证明的人,由往常的每天40份左右增加到100份左右。“其中90%是为了房子!”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二手房交易火爆的越秀区,3月20日下午,该区民政局还没开门,已有十多人在等候,大厅里等待办理各类手续的人保持在30人以上,该局每天办理的离婚手续由十二三份增到20至30份。当日还有一对七八十岁的夫妇来补办结婚证,他们已经遗失结婚证二十多年,如今因为要卖一所旧房子,特地来补证。 越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称:“之前很少出现这种离婚率突然增长的情况。” 广州的楼市限购令最早是2010年10月15日出台的《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说明》,其中详细规定了购买二套或三套房的限制措施;而伴随着“新国五条”的产生,在其细则出台之前,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都想趁早将房子问题解决。网上也流传着“离婚避税秘诀”——离婚后再复婚,可省下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交易税。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起最近离婚夫妻增多现象时表示:“只要夫妻双方符合条件,协议没有问题,我们就给他们办手续。人家也不会明确讲是为了房子,都是现实逼的,没办法,十几万元是很大一笔钱。”接下来可能还会出现“复婚潮”,“现在还没出现‘闪离婚’又‘闪复婚’的,不过这也可能是时间上的问题,离婚也要走程序,说不定过一阵子就过来复婚了。” 一家地产公司华乐路店的中介小张说,他的客户里还没看见以“假离婚”来避税的,但其同事办理过类似的业务。从实际操作来看,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买家。他们离婚后,通过析产的方式,将名下房产重新分割,以获得购房资格,或者获取首套房贷利率等优惠;另一类是卖家。如果离婚后变成唯一房产,就会少交数万到数十万元的税,尽管这些税可以转嫁给买家。“但很显然,唯一房产的业主在卖房时具备‘天然优势。’”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的袁先生证实了上述说法:“因为是业主唯一房产,交税少。” |
相关阅读:
- [ 03-25]国五条降温效应未显现 一线房企上调销售目标
- [ 03-21]购房者焦虑不安 新国五条细则亟需明确时间表
- [ 03-21]地方版新国五条细则公布大限将至 各地仍否认出台
- [ 03-21]“新国五条”出台 商业地产或将再迎机遇
- [ 03-21]与国五条地方细则赛跑 3月二手房现"疯牛"行情
- [ 03-21]地方版新国五条细则公布大限将至 各地仍否认出台
- [ 03-19]国五条新政对南平影响较小 二手房成交波澜不兴
- [ 03-19]地产中介一人10天豪赚近20万 动员全家做经纪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