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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说中国始终积极推动人权对话与合作

2013-03-23 13:3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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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刘振民22日说,尽管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2次会议,中国仍高举对话旗帜,积极推动国际人权合作。

刘振民说,中国是人权理事会的首批成员并已连任一届,连续6年以成员身份积极参加人权理事会工作。尽管今年按照人权理事会规则,中国只能以观察员身份参与理事会工作,但中国积极的工作态度未变,继续深入参与人权理事会各项工作、各项议题的讨论,同时也是人权理事会几项决议的共同提案国。

刘振民说,在理事会第22次会议上,一些国家热衷将自己的人权观和人权保护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将人权问题作为整治异己国家的政治工具。这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领域挑起南北对抗的做法,遭到不少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对。一些观点相近的发展中国家自发组成“观点相近国家小组”,就共同关心问题协调立场,维护人权理事会的正确方向,推动国际人权领域的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刘振民强调,中国认为各国在国际人权领域应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恃强凌弱,不干涉别国内政,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使各国能够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国际社会必须以公正、平等的态度同等重视各类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和政治权利同等重要。各国应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道路多样化,尊重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本着开放包容的精神,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各国应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人权领域分歧,共同寻求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办法,不公开施压,不挑起对抗。

刘振民说,中国欢迎客观、建设性的建议,而不是施压和抹黑。中国将继续努力,通过建设性对话帮助一些国家消除偏见,客观、全面地看待中国人权状况,在相互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交流经验、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不断进步。

2月25日至3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第22次会议。会议就人权领域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审查并通过了14个国家普遍定期审查报告,就发展权主流化、残疾人权利等问题举行了专题讨论会,并就有关人权领域问题通过了39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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