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管总局: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审批等程序不变
2013-03-22 13:29 微博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分享到:
|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抓紧进行交接工作。交接期间,有有关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暂仍按原渠道进行。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已经全部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在此期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类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批件、证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有关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在交接工作完成前,暂仍按原渠道进行。 |
相关阅读:
- [ 03-19]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分工确定 机构改革严控人员编制
- [ 03-19]不可停下工作坐等机构改革
- [ 03-19]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分工确定 机构改革严控人员编制
- [ 03-19]铁路机构改革,如何以市场思路平衡效益公益
- [ 03-19]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分工确定 机构改革严控人员编制
- [ 03-18]国务院会议要求严控机构改革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