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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晒宰杀穿山甲照片被警方逮捕(图)

2013-03-19 12:02:37 冯蔚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私人捕杀及食用,然而近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图片,内容是一名男子拍下宰杀穿山甲的过程,并将图片晒到微信上,网民们纷纷表示愤怒。记者看到,微信上该男子的地址信息为“昆明”。目前,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方面已介入调查,如果查实,该男子将面临刑事处罚。

网民:没意识 真可怕

这条消息最早是由网民“秦少建”于3月17日中午发布的,在微博配图中可以明显看到,一名穿着牛仔裤的男子抓住一只长约1米多的穿山甲的尾部,并在宰杀后放在洗手池的盆里放血,整个场面非常血腥。这组图是一名微信名为“疯狂的石头”的用户在其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记者试图拨打截图中显示的电话号码,但该号码已经无法接通。

“秦少建”在评论中表达了他的愤怒,而该条微博发出之后,众多网民迅速围观热议,很多人认为,如果这名“疯狂的石头”确实宰杀食用了穿山甲,还将其晒在微信上,那么这种情况实在令人愤慨。“保护动物,人人有则,没意识,真可怕!”有网民表示。

警方:是对法律的挑衅

据了解,因为穿山甲的鳞片可以作为医药成分,所以被人类大肆捕杀,再加上栖息地被破坏,使得种群数量在上个世纪中期至末期急速锐减,已属濒危绝种野生动物的范围。

这组图片在微博上传开之后,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方面表示,按照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宰杀穿山甲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而将整个宰杀的过程发布到网上,更是一种对法律的挑衅。

警方表示,如果该男子的行为被查证属实的话,根据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将要承担非法捕猎杀害、非法走私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刑事责任,将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将被处以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目前,森林公安方面已介入此事调查。(冯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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