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应注意的问题
2013-03-18 12:09 韩嘉彬 来源:黑龙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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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城镇化建设作为推动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十大工程”之一重点推进,作为民生领域重要战略任务进行了有益探索。2009年6月我省率先建设30个省级文明示范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10个重点旅游名镇,到目前已经发展到16个;2011年9月提出加快推进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实现区域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2012年,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实施整乡(镇)推进城镇化,加快城镇化步伐。各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全省城镇化建设呈现出由点到面到片加快推进的良好局面,为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必须规划先行。城镇化一定要重视顶层设计、规划先行,要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规划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从当地的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等实际情况出发,走有地方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切不可“千城一面”。城镇规划要以人为本,要按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当地风土人情来设计和构造城镇,处处考虑居民生活的便利。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合理确定开发边界,控制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空间,构建符合省情的城镇空间格局。同时,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旦形成,除进行适度的调整和充实外,切不可轻易朝令夕改、推倒重来。 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必须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是产业支撑,通过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实现人的城镇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产业发展方面下了很大气力,确立了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通过狠抓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坚持产镇融合的理念,深化细化新型城镇的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各镇比较优势,科学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着力培育有优势、有特色的主导产业,避免趋同发展和低水平竞争。要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处理好市场监管与增强市场活力的关系,营造好的企业发展环境。要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大中城市的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建立配套生产的加工基地,开展产业开发、商业连锁、物资配送、农副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促进小城镇产业集聚,增强经济实力,提升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要研究支持城镇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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