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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间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代表建议完善立法予以打击

2013-03-14 16:10  苏晓洲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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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苏晓洲)近年来,各种“商业间谍”活动猖獗,很多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受其害。全国人大代表朱建民在今年两会上指出,立法缺位和地方保护是我国商业秘密频繁失守的根本原因,需要通过专门立法、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行政责任来真正加以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朱建民介绍,近年来,竞争对手通过窃取、非法购买技术侵犯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灾区。以曾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战略性合成新材料——己内酰胺及生产成套技术为例,就被人通过高薪挖人、盗窃技术等不法手段获取相关技术图纸并投资建厂,严重损害了原创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

朱建民指出,商业机密失窃屡发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迄今没有一部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而散见于其他法律条文中的司法规范,对技术秘密保护介入有限。举证难、立案难、保护难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从中作梗,导致我国商业秘密案件审理难、原告胜诉率低,“商业间谍”有恃无恐。

朱建民在本次两会上提交建议,国家应正视商业秘密保护的现实困局,尽早出台专门商业秘密保护法并修订刑法相关规定,加大侵权人证明责任、降低入罪门槛和提高惩戒力度。此外,国家还应责成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出台行政执法操作细则、整合执法资源和查处地方保护主义,对商业秘密形成全方位的法律和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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