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跌跌撞撞”15年 《收养法》该修改了
2013-03-13 15:39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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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设定的收养门槛高,让不少有条件、 有意愿收养孩子的人和组织不能收养孩子; 也使一些渴盼家庭关爱的孤残儿童难以被收养。 为此,代表委员呼吁—— 【纵深视线】“跌跌撞撞”15年 《收养法》该修改了 今年1月4日的一场大火导致7名孤儿遇难后,袁厉害和她的收养行为引发了全社会对于孤儿救助的关注,也把袁厉害式的收养困局推到公众面前。 一方面大量孤残儿童没有得到有效的政府救助,另一方面国内存在大量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或民办慈善机构,但现实壁垒却层层叠叠。今年两会上,孤儿救助再次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话题。 孩子更需要家庭关爱 “福利院只能解决孩子们的生存问题,他们更需要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勤说,事实已经证明,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比起在正常家庭、寄养家庭长大的孩子,在智商、情商、人格等方面有明显缺失。“福利院只是孤儿救助的底线,降低收养门槛,让有条件的家庭能够合法收养,鼓励更多民间慈善组织参与进来,才是政府应该做的。” 相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现有未满18周岁的孤儿61.5万名,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收养主体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与之对应的,是当前我国民间收养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政府扶持、监管缺位,人、财、物投入力度不够,导致民间收养失范无序;另一方面民间收养力量相对薄弱且门槛较高,大部分民间收养机构收养条件和环境差,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 相关儿童福利专家认为,“儿童福利院不一定要接收儿童,而是发展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其职能主要是安置和家访、监督监护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则可以负担起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以及临时性庇护等工作”。 这种观点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胡志斌的认同。 “现实中存在大量需被收养的儿童,比如,孤儿、流浪儿童、打拐解救的儿童等。对这些孩子而言,健康成长不仅仅是衣食无忧,更重要的是监护人及其家庭环境,民间收养不可或缺。”胡志斌委员说,公办福利院这一制度并不是一条最适合孤儿养育的路径,确保这些孩子能像同龄人一样享受家庭的关爱和温暖,鼓励家庭和民间慈善机构参与势在必行。 胡志斌委员认为,政府应该转变工作方式,多从有利于孤儿成长成才的角度出发,从管教型救助,转变为服务型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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