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民政部门从五方面加强管理服务防止“错保”“关系保”等问题

2013-03-13 10:5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分享到:

3月13日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社会报、中社网记者]目前,我国低保制度已实行城乡全覆盖、惠及7400多万低保对象,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骗保”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如何去解决?

[李立国]民政部会同中农办、财政部等部门,近两年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情况、对低保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了专项调查。在调查基础上,提请国务院于去年9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这个《意见》为依据,民政部又制定和下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来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错保”和“关系保”等问题。

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和民政部制定的办法,我们在防止漏洞、加强管理服务上主要有这样一些措施。一是低保家庭可以直接向乡镇和街道提出低保申请,乡镇和街道受理后,对申请对象要逐一调查核实,并组织民主评议。城乡社区、村居委会也要协助进行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 二是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低保对象,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来进行入户调查,审批后在政务大厅和对象所在的社区长期公示,接受监督。这两条措施应该说是关键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建立和畅通反映与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及时调查、解决。四是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实行备案制度,要单独进行审核,以利于从制度上和操作上防止“人情保”“关系保”。 五是从2009年开始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要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车辆、证券、储蓄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过比对审定低保对象。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入户调查、邻里求证这样的传统手段相结合,我们对加强和改进低保管理工作是有信心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