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敬畏”方能身有“警卫”
2013-03-12 10:44 容剑锋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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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与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他谆谆告诫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总书记强调的心有“敬畏”,就是要求在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念好为民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守住道德底线,在思想与行动之中拉起“警戒线”,惟其如此,才能在从官为政的“高危岗位”上有巍然正气警卫护航。 “在貌为恭,在心为敬。”所谓敬畏,是人们对待事物的内心想法和表现出来的态度。敬,即尊重、敬重;畏,即害怕、戒惧。敬畏之心源自于人的信仰,人的心里有敬畏或恐惧的事物,才能既敬重又畏惧,才会知道什么可为而什么不可为。孔子强调“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就是对天地人事要心存敬畏;孟子则以“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丈量心中的敬畏;德国哲学家康德把敬畏定格在“头上的灿烂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的墓志铭上。当今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敬畏,就是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信仰与道德、敬畏党纪和法纪,以此锤炼党性修养与作风品行。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遇有逾规,亦不出大格”。懂得惧怕了,懂得敬畏了,就会“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就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就会遵循规矩、守住底线。反之,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就像脱缰之野马,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甚至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大凡作奸犯科、伤天害理者,皆源于心无敬畏、欲壑难平。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与规则,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掌握公权的领导干部,如果无视人民利益与党纪法规,必然会成为人民的蛀虫乃至公敌。 邓小平同志曾讲过“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所谓“怕”,其实就是要心存敬畏,对党和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只有对人民赋予权力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时刻紧记“当好人民的勤务员”的从政理念,才能使“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民所享。也只有这样,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得以发扬光大,领导干部务实、为民、清廉形象才能得以生色增辉。 思想是行为的向导。思想防线筑牢了,行动才不至于偏离正确方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代替人民行使权力,必须心有“敬畏”方能身有“警卫”,以无愧心态谱写无悔人生。容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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