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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办幼儿园 教师应持证再上岗

2013-03-12 08:28  王歧丰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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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歧丰)近年来,关于幼儿园教师体罚学生,甚至致伤事件时时见诸媒体。全国政协委员、台盟陕西省委专职副主委王二虎提案建议,对现有民办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任教。

王二虎指出,由于现在公办幼儿园少,催生了一些民办、低水平的幼儿园,幼儿教师严重不足。在师资紧缺的情况下,一些幼儿园教师“先上岗、后考证”,导致部分幼儿园教师文化素质低,业务能力差,无法胜任幼儿教育的重任。

王二虎建议,要重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素质问题,提高幼儿教师入园门槛,在审核录用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幼师必须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另外对现有民办幼儿园教师进行“回炉”大培训,可利用省市师专寒暑假对民办幼师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继续任教。

王二虎同时也提出,应重视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给予他们评定教师职称的政策,并享有公办教师待遇,从而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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