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改革前后四大变化 食安事故调查不再多兵作战
2013-03-12 07:12 李秋萌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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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委办公室“协调”为主 业内人士表示,改革方案中,虽然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届时,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职能都将由食药监总局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各部门错综复杂的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非专项检查也将随着职能的转变“合并同类项”实现效能最大化的利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企业的经营者也不会“疲于各类检查”。朝阳区一个体餐饮经营者说,“卫生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卫生监督、工商等好多部门都能管。虽然保障安全是好事,我们也不怕查,但各方都是爷爷,哪个我们也不敢得罪,逢年过节的还得‘意思意思’”。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在精简整合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同时,仍将发挥多部门间的协作,如农业部的种植、商务部的养殖等都属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部门。林业局也有审批相关手续的权力,这些都需要食安委办公室起协调作用。 农畜产品质量主责回归 此次改革中明确,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在业内人士看来,农产品和动物养殖都是相当专业的领域,过去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动物检疫工作时,主要从卫生角度出发,多是负责灾后检验、控制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止交叉污染,但屠宰前的检验不管,因此,虽然其质量和培育过程直接关乎食品原材料质量,但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完全“没关系”,此前归在卫生部门管理中“过于牵强”,改革后“三权分立”无疑理顺了从农业、牧业到食品生产领域过程的监管职责,将有助于农业、商务和卫生部门各司其职,也是业内人士关注且认可的重要举措之一。 但业内人士称,动物导致的传染病的监管应仍由新食药监总局分管,待新局成立后对职能处室的划分上更全面和专业。 本版文字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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