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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改革前后四大变化 食安事故调查不再多兵作战

2013-03-12 07:12  李秋萌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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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

主权归一监管结构更顺畅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改革中,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味着,我国将打造一支新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体系,权责的统一化、专业化将利于食品安全的整体监督管理。“工商和质监等毕竟都有自己的主责,原来食品安全职能只是带着管,多是设一两个处室,或是在检查中抽调几个人,难以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序到位”。

以北京为例,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条例,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药品监督、农业、园林绿化、商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部门都处于监管链条中,权责不清、留权推责的情况并不鲜见,而随着新食药监总局的成立,地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将真正落到实处。

不再多兵作战避免“围观”

业内人士称,在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后,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卫生问题时,不再多兵作战、同时出现场,而是统一由食药监总局调遣,这样将避免此前多部门按章联合出动的繁琐、不必要、现场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过多的窘境,“毕竟第一现场的食品事故处理中,卫生监督和疾控部门是最主要的,我们是真正学预防医学的,有权对抢救病人下达用药,但其他部门来了多是围观”,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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