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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不进腰包的腐败”:检察机关五年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17745件

2013-03-10 17:25  陈菲、杨维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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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五年来,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的反渎职数据引起了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

近些年来,一些重大事故背后往往渗透着渎职犯罪。去年以来,最高检将兰考火灾事故、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山西天脊集团苯胺泄漏事故、陕西“房姐”和郑州“房妹”事件等列入挂牌督办案件,严查事故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

“早些年有人认为渎职侵权不算犯罪,有些人认为钱不进自己腰包可以原谅。其实,渎职侵权属于‘不进腰包的腐败’,但它的危害和损害程度有时丝毫不亚于贪污腐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说。

2012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079件11690人,同比分别上升9.8%和10.4%。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挽回经济损失87.9亿元。

为加大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这两年虽然开始重视反渎职问题,但还明显不够。”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因为渎职受到处理的还多是重大安全事故方面,对很多滥用职权的行为并没有有效查处。下一步,对渎职犯罪的打击不能仅停留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以后才查办,应对潜在的有重大危害隐患的,提前进行预防甚至处理。一方面增强官员责任心和履职作为意识,另一方面也避免更大危害后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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