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贵经验启示未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2013-03-09 16:19 霍小光、崔清新、赵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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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开拓新局 监督预算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改变了以往在6月份一并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做法,首次在8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听取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的高强说,这样调整,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增强了常委会预算监督的效果。 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举措。 从2008年社会保险法草案收到7万多件意见建议,到2010年车船税法草案的近10万条;从2011年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23万多条,到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55万余条…… 报告指出,这样的做法既是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还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 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法律。 开展专题询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播,产生积极社会反响。 …… “人大工作也要与时俱进,这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马瑞文代表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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