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发展历程
2013-03-09 21:23 霍小光、崔清新、赵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分享到:
|
“请按表决器”--民主的公平刻度 无论是上世纪40年代发端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还是今天人们常见的“举手表决”“无记名按表决器”,不同的选举方式见证着中国人民追寻民主的脚步。 “请按表决器,请按表决器……”每年人代会上,这句话都会在人民大会堂响起。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张秋香这样说:“投票决定国家大事,是人民赋予我的神圣权利,我会珍惜每一次机会,严肃对待每一次投票。” 选举和表决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手段。 3月4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表决议案办法,决定了将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两个办法,对表决和选举的方式方法、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的提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是为了表决、选举的公平公正。 以《代议制政府》一书闻名的19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密尔认为,投票方法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秘密或公开的问题。比较而言,秘密表决能最大程度保证表决意愿的真实表达。 六届全国人大时,就已经在人大常委会会场安装了电子表决器。“我当时担任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安装时就要求他们不能查出谁投了什么票,安装后又作了专门检查。”王汉斌回忆。 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是本次人代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从选举的三个关键程序--提名、酝酿到投票,无不体现民主、民意。 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不能直接成为正式候选人,必须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介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或者表决。根据选举办法,会场设有秘密写票处。 “国家机构的权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层层委托,最终来源于人民。”阚珂说。 |
相关阅读:
- [ 03-09]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劳教制度不久将有改革成果
- [ 03-09]人大内司委:反家暴立法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 [ 03-09]全国人大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答记者问(实录)
- [ 03-09]人大法工委:人大何时收回税权还没有时间表
- [ 03-09]人大法工委:怎么约束权力是立法随时要考虑的原则
- [ 03-09]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长张国华:不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
- [ 03-09]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答记者问
- [ 03-09]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