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全国人大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答记者问(实录)

2013-03-09 18:36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分享到:

新京报记者:有人说,一个代表一年真正的履职期也就是全国人大开会的这几天,不开会期间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我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来发挥一个人大代表在平常日的履职作用?再有,违反行为矫正法,到今年已经启动立法9年了,在新的立法规划里有什么样的安排?

何晔晖: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代表和代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这个问题不仅是在座的新闻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代表是不是每年就只参加这一次会。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把代表的有些工作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其中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为两会做的基础性工作,也可以说是参加代表大会工作的一个延伸。这些年我们的人大代表,从闭会期间的活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代表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各方面的意见。大家都知道,我们的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是不同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代表是兼职代表,绝大多数代表来自基层。刚才信春鹰副主任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我们全国现在目前是五级人大代表,总数大概是270多万人。这些人当中其中县乡人大代表大约是250多万人,这一部分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其余的代表,地市一级、省一级和全国人大代表,加起来不到20万人,这些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

这270多万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这期间有一线的工人、农民,有教师,有解放军,有企业家也有领导干部,可以说他们代表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平时就是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中间,所以更具有听取、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的条件。

这些年为了进一步拓宽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我们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成立了260多个代表小组,平时开展各种听取意见的座谈会,一些代表还开设了代表信箱和人大网站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这些方面,代表们做了很大的努力,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在做这项工作。在十八大报告当中,也有关于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样的规定,所以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地拓宽代表和群众联系的渠道,真正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

第二,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目的就是为代表参加两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作准备。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代表的调研实际上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代表利用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调查研究。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代表有一周的时间进行专题调研,还有一周的时间要进行视察。这个调研和视察就是为了代表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基层的情况,了解基层的问题。

我们在十一届人代会期间,平均每年大约要组织1800多名代表,组织上百个代表小组,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上百篇的调查报告,在这样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没有这个基础的话,大家可以想一想,总理报告作完了就要审议,代表没有多少时间准备,实际上这些工作都是业余时间做的。

第三,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在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当中发挥作用。在这方面,很多记者在常委会会议厅作过采访,你们也能感受到。大会闭会之后,代表大会的立法监督工作更多的由常委会来做,因此在常委会工作中怎么样发挥代表的作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方面。代表来自群众之中,对老百姓的意见和呼声是最了解的,在会议上他们可以直接把对立法的意见,把对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监督工作的意见,面对面的向我们的立法机构、向国务院的职能部门提出来。所以,代表在参加这些活动当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十一届人大期间,我们一共组织了10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有30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了专委会的活动,有800多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所以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对于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第四,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我们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可以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及时纠正有关部门工作的问题,促进有关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第十一届大会期间,我们一共接到了近400份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最后一个比较重要的,从2005年开始,我们的代表每年要参加学习培训,新修改的代表法把代表学习培训列入法律当中,作为代表应尽的义务,也是一个权利。我们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培训,包括初任代表的学习培训,代表的履职培训,代表的专题培训。在这届大会之前,我们已经组织代表学习了代表法、选举法,以及人大制度有关的法律规定。这种培训对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是非常有作用的。我们经培训之后,代表的视野更开阔了,履职的能力提高了。在十一届代表大会五年的时间,我们一共举办了33期代表培训班,有63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了学习培训,这个培训对于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打了比较好的基础。我想第一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