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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失地农民保障:谨防"失地农民"变三无人员

2013-03-08 20:56  王晓明、陈炜伟、王春雨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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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桦南县梨树乡和平村农民孙斌建议,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增加征地补偿项目,在依法足额支付各种土地补偿费基础上,再增加一块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直接打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账户。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密山市柳毛乡团结村水稻协会负责人翟友财建议对被征地农民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或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更要考虑农民生活的“长久之计”,给予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使他们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孙立荣代表建议,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相当;设立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技能培训与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体系中。

孙斌代表建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使农民不受其居住地的限制,直接转为非农户口,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统筹城乡就业,把被征地农民就业纳入优先安排范围。在政策上激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同时,享有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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