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回顾维护钓鱼岛主权和海洋权益十件大事
2013-03-07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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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东海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 9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国家海洋局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2009年5月,中国曾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划界案的准备工作,并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将有关情报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六、公布钓鱼岛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 9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条文,国家海洋局对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受权将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位置示意图对全社会进行公布。此举有力推动并加强了我国对海岛保护管理和执法的规范化进程。 七、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国家海洋局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白皮书起草和编写工作,并及时呈送有关部门。白皮书分五个部分,对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窃取钓鱼岛、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进行阐述,郑重宣示了中国对钓鱼岛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 八、开展钓鱼岛海域首次海空联合执法 2012年12月13日,国家海洋局组织海监船编队和海监飞机首次开展钓鱼岛领海内海空联合维权巡航执法行动,此举实现了中国执法公务飞机飞抵钓鱼岛上空宣示主权的历史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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