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兴保:推进金融领域重点改革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
2013-03-07 16:2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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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星期四)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顾问、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服务实体经济还不够;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金融业潜在的风险在积聚等。必须抓住重点,推进金融改革,同时高度重视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 一、调整融资结构,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金融业要调整融资结构,在金融业的总体布局和社会融资总量中应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和规模,支持实体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权和发债融资。应完善股票、债券发行制度,让更多的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有机会直接融资。为此,债券市场要解决市场分割、发行标准不一、刚性兑付等问题,保持健康发展。要正确引导资金投向,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近几年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已经迈开了步伐,在贷款和一些货币市场产品上市场化的程度较高。现在的问题是利率市场化推进的力度还不够。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异常迅猛,影子银行火爆,非法集资屡禁不绝,实际上就是钻了利率没有放开的空子。 利率市场化涉及的面很广、很敏感,在推进这项改革的时候,一定要科学论证,有序推进,做好配套改革,通过引导并放开一些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为利率特别是存款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破产制度。教育金融消费者,要有风险意识。加强金融机构对市场利率的评估。 三、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有序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破解中小企业和农村经营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发展与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相匹配、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己任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发展“草根金融”,丰富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为此应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制定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适当提供税收优惠,鼓励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要扎根本土,突出经营特色,不与大机构搞同质化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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