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车国Ⅳ标准7月实施 尾气处理液或成必加品
2013-03-07 0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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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华北公司油品技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在检测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质量。 中新网能源频道 史建磊摄 编者按:今年春节前后,全国中东部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促使国家多部委2月份连发6道治霾令牌。全国两会上,如何治理雾霾、防止大气污染也成为最热提案之一,但截至目前“风吹”似乎仍是雾霾消散的“第一杀手”。中新网能源频道本周特别推出“聚焦绿色环保”系列,通过对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同大家共同探索“驱霾之道”。 能源频道“驱霾”特别策划之二:聚焦新产品——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中新网3月7日电(能源频道史建磊)今年7月1日起,环保部将正式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届时购买新柴油车的车主可能会发现,爱车的“口粮”也随之升级,不仅需要柴油,还要必备“添加剂”。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这种“添加剂”即是中石化开发的新产品—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专家表示,由于国内各重型柴油车生产厂主要选用安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系统,来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该系统使用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也由此成为节能减排的必备消耗品,使用此处理液可使尾气中至少80%的氮氧化物转化为无害的氦气,满足国Ⅳ、甚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专家:柴油车尾气污染已“非治理不可” “北京风光,千里雾霾,万里尘飘……空气如此糟糕,引无数美女戴口罩”,近日网友戏谑之作“沁园春。霾”道出了对大气污染的几多无奈。人们不禁要问,机动车尾气、燃煤排放谁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原中石化科技部部长,现任天津悦泰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的乔映宾对中新网能源频道分析称,在全国氮氧化合物排放的组成中,火电行业占比40%,钢铁、水泥、石油、石化行业占20%,机动车尾气排放位居第二约30%,其余为民用烧饭、取暖等活动产生。 乔映宾说,虽然火电行业占比最多,但由于火电烟囱多在100-150米以上高空,因此对人体活动影响相对较小,而汽车尾气排放,基本在1.5-2米的低空,对人体活动反而影响较大。 据环保部《2012年机动车污染治理年报》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的重型载货与大型载客汽车保有量分别为460和126.6万辆,仅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6.3%,而氮氧化物和PM(颗粒物)排放量却分别占全国当年汽车氮氧化物和PM总排放量的67.2%和78.8%。因此,我国柴油车尾气污染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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