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 鼓励台湾企业到大陆发展 鼓励大陆企业到台湾发展

2013-03-06 11:4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分享到:

3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将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张平]至于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了加强两岸经济合作的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加强两岸的交流,加强两岸的合作。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台湾的企业到大陆来发展,也同样鼓励大陆企业到台湾去发展。就是要加强经济合作,两岸的经济互有优势,能够实现互补。从大陆来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台湾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我们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我们赋予了厦门在对台经济合作上先行先试的权利。我们加强平潭实验区的建设,昆山台商协会和台商企业发展的试验区等等。所以,两岸的企业之间、经济之间、产业之间加强合作,应该说还有很大的空间,还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我们也是希望两岸能够携起手来,促进经济的交流与合作。这也是我们两岸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我们应该为此做出共同的努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