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一轮地方投资热背后的债务风险
2013-03-05 13:5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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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安蓓、韩洁、何雨欣、雷敏)20个省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预期不低于20%,多个省区投资增速目标达到甚至超过30%……2013年,新一届政府开局,各地纷纷确定较高的投资增速目标。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提醒,应警惕新一轮地方投资热背后的债务风险。 地方投资热引发债务风险担忧 “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过度投资已成为当前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尽管从短期看,能对拉动GDP增长产生一些影响,但从中长期来说,会埋下很大隐患。尤其要警惕新一轮投资热带来的地方债务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2013年,在确定较高投资增速目标的同时,由于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及外需疲软,多地下调了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从预算报告看,今年地方本级收入增长目标仅为9%。 为弥补地方收支差额,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一数量为2009年地方债发行以来最高。 根据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高达70.45%。有机构估计,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有可能已达13万亿元。 “前几年地方政府借的债今年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加大,要警惕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地方债务风险有多大?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要注意在局部地区和具体项目上做好风险防范,地方新上各种投资项目,要做好可行性论证,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州市市长李建明说,荆州市近几年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已连续三年保持在35%以上,2013年投资增速也预计在30%以上。目前70%以上投资来自民间,并加强融资平台的资产评估、抵押,未动用地方财政资金用于投资,负债在可控范围内。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林回福说,固定资产投资并不意味着完全由政府掏钱,而是政府创造投资条件,让社会、民间、企业来投资,他们选择的过程本身就是市场化的行为,这有利于规避风险。 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财政预算报告强调,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承诺行为,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对于地方融资风险的防范,应建立制度、程序、风险评价机制等,政府要尽量避免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林回福说。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黄石市市长杨晓波希望有关融资支持政策能够延续,同时有所创新,比如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在国务院特批下,2011年,我国选择在财政实力较强的浙江、上海、广东、深圳四地启动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试点。 迟福林委员建议,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把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尽快调整到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要以地方经济总量为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地方在公共服务方面有什么责任,应有什么样的财权和财力,需要从机制体制上明确。” 全国政协委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连起说,一些国家根据政府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清楚看出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等。我国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可以借鉴类似经验,做到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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