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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收入倍增≠平均翻番

2013-03-05 09:50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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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收入如何控得住?

“控高”重点是合法不合理收入,关键是打破垄断

收入倍增,会不会高收入群体增收更快更多?与“提低”“扩中”相对应的是“控高”。贾康认为,“控高”的调节对象有两类:一是合法合理的高收入,这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予以调整。二是合法但不合理的高收入,比如垄断行业和某些国有企业高管的过高薪酬,一些地区公职人员过高的福利待遇等。

目前合法但不合理的收入应成为“控高”的重点。迟福林认为,这类不合理收入所带来的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影响着公平合理收入分配秩序的实现,影响着社会和谐,必须尽快提出务实的行动计划。

贾康认为,我国现阶段直接税比重仅为30%左右,其中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个税收入占比不高,财产税占比更低,遗产和赠与税更完全付诸阙如。这种现实状况,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收入提升、财富积累的新阶段新特点。

“控高的关键是打破垄断”。迟福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不仅仅着眼于收入本身,而要联动推进国有资本配置和垄断行业改革。以公益性为目标调整国有资本配置,将国有资本用于最急需投入的公共服务领域。这样既有利于国企改革,也可以为民企发展创造空间。

贾康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财产税,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点非常重要。

贾康建议,今后应完善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改革完善房地产税,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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