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平均翻番
2013-03-05 08:4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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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多予少取”成为共识。“多予,就是要做好转移支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委员强调,转移支付体现的是财政取之于民时侧重“抽肥”,用之于民时侧重“补瘦”的再分配,既有对欠发达地区的扶助和支持,也有对一部分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直接扶助与支持。 贾康建议,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大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还要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 “少取,是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迟福林建议,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一方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减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他表示,未来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加,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2. 高收入如何控得住? “控高”重点是合法不合理收入,关键是打破垄断 析 收入倍增,会不会高收入群体增收更快更多?与“提低”“扩中”相对应的是“控高”。贾康认为,“控高”的调节对象有两类:一是合法合理的高收入,这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予以调整。二是合法但不合理的高收入,比如垄断行业和某些国有企业高管的过高薪酬,一些地区公职人员过高的福利待遇等。 目前合法但不合理的收入应成为“控高”的重点。迟福林认为,这类不合理收入所带来的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影响着公平合理收入分配秩序的实现,影响着社会和谐,必须尽快提出务实的行动计划。 贾康认为,我国现阶段直接税比重仅为30%左右,其中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个税收入占比不高,财产税占比更低,遗产和赠与税更完全付诸阙如。这种现实状况,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收入提升、财富积累的新阶段新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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