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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各地三公经费应由财政部门统一集中公开

2013-03-05 06:59  赵剑云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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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洪委员:“三公”经费公开有制度障碍

公布“三公”经费的12个省份中,部分省份的“三公”经费因为公布得比较分散,查找起来相当不易。要了解各省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信息,只能一个部门网站、一个部门网站地去查找。这就为公众监督“三公”经费设置了一个障碍。

“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我们现在制度上有意导致的。”全国政协委员、长期关注“三公”经费以及省级财政透明度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2010年3月1日公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这一条规定在去年还写进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

“要提高预算公开的效率,法律上必须规定一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承担收集、整理并集中公开与本级总预算相关的所有预算信息的责任”。2011年,参加全国两会时,蒋洪就对此提交了提案。各部门的“三公”经费是各部门预算、决算的一部分。全国有30多个省份,每个省份都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部门,如果每个省份的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都由本部门来公布,则不利于公众完整全面地看到“三公”经费的情况。在“三公”经费的公布方式上,蒋洪建议交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集中公开各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

另外,蒋洪还建议公布内容要细,“比方说哪些人出国,到什么地方去,花了多少钱,都应该一笔一笔算清楚的,这样才能看出来它合不合适”。目前的情况是,“即使它公布了300万、500万,但它到底合不合理,公众很难判断”。

而“三公”经费公开,就是为了接受公众监督,要是公众看不懂,监督是谈不上的。在蒋洪看来,香港没有“三公”经费的问题,就是他们公布得比较细,监督比较到位。“我们‘三公’经费的每一笔钱,财务都会有记录,从技术上来说,更细的公布也不存在问题。”

此外,是否还存在统计之外的“三公”消费,也是蒋洪特别关心的问题,对此,他建议在公布“三公”经费的同时,也把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公布出来。

在蒋洪看来,政府信息公开应该是一个整体的公开,“除了‘三公’经费之外,其他的经费也要公开”。因为“三公”经费也有可能转移到其他的预算里边。中央、地方应该把所有的钱都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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